精神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5TK)
培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和职业素养,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与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备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能力,能从事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领域工作的“本土化”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与组织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 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心理学、精神病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疗部门、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卫生行政管 理机构和科研院所、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机构从事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学及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模式:“医教协同 2.5 +1.5+1”
该培养模式主要分为两阶段 ,第一个阶段:“2.5”为基础阶段 ,主要完成基础医学课程的学习 ,在校部完成;第二个阶段:“1.5”为临床与精神专业课程学习和见习阶段,在综合性医院完成;第三个阶段:“1”为毕业实习阶段,主要完成大临床和精神医学专业实习 ,在综合性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不同科室轮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