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按照《厦门医学院药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1年新入职教师岗位的专职青年教师均需作为培养对象进行导师制培养。招聘或引进的高层次师资如原工作岗位为高校教师、具备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导师制培养。
二、选任导师
各教研室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为其确定导师。为保证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导师原则上每次指导青年教师1名,最多不超过2名。
三、其他要求
1.青年教师导师制是我系实施的一项旨在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厦门医学院药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
2.请各教研室在青年教师入职后半个月内将《厦门医学院药学系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报系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于年底整理成一份汇总表。
3.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厦门医学院药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办理。
附件:1.厦门医学院药学系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