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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药学系教学委员会与教学督导检查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学系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提高药学系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现经研究决定成立药学系教学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教学督导检查小组与学生教学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教学委员会组成方案

组长:王琛

副组长:陈文源、陈川

成员:李媛、王英、王青、曾臻、叶廷秀、唐灵芝、黄秀梅、鲍红娟、张岗、曾颖、温萍,周佳琪

秘书:廖芳

二、教学督导检查小组组成方案

组长:陈川

成员:陈兰妹、张亚楠、罗浩虹、黄华花、吴靖娜、金兰英、秦泽慧、张伯超

秘书:廖芳

三、教学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药学系教学委员会是系部教学工作的指导、参谋、咨询机构,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系部本科教学重大问题进行学术和政策研究,提出指导、咨询和审议意见,并参与教学管理的决策等。具体包括:

1.审议系部教学整体规划以及中长期教学发展计划。

2.对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意见,供决策参考。

3.审议本科专业设置,指导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改革工作,指导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规格的确定。

4.积极指导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研究、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提出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审核、评议、决定药学系申报、拟立项和开展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5.指导建立和完善各类、各层次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指导教学督导检查小组开展并完成系部各项教学检查与督导任务。审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接受党政联席会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与教学有关的重大事情。

四、教学委员会任期与工作制度

1.教学委员会任期四年。

2.教学委员会应包括系部主要领导、分管教学的系领导。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成员若干名。

3.教学委员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活动制度。定期活动为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学期初与学期末各一次。不定期活动将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开展活动。

五、教学督导检查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1.独立或协助系部完成教学全过程(包括课程档案、试卷命题、课程资源、毕业论文、教师技能等)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反馈工作;

2.监督、检查评估药学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为药学系教师提高授课水平提供建议和意见;

3.监督、检查实训课课程方案及抽查实训教学情况,提高实验课教学效果;

4.参与药学系校外实习点教学巡视,强化校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六、教学督导检查小组工作制度

1.每学期由系部领导主持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一是开学初布置本学期教学督导任务和提出有关要求,另一是期末由教学督导组向系部领导汇报本学期教学督导完成情况,存在的教学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意见。(除口头外,要有书面材料)

2.教学督导检查小组的工作分为常规督导检查项目(听课评课)和专项督导检查项目(教学档案、实习巡视等)。听课工作的重点是近年来新进的教师、新聘的外单位教师、学评教有反馈的教师、一流课程立项教师等。听新进(聘)教师的课,督导应及时对其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做出评价意见,课后及时向主讲教师提出教学改进意见。听获得一流课程立项教师的课,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促进系部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师技能提高。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系部,课后督导组成员及时填写听课记录表;

3.教学档案、实习巡视等专项督导检查项目,系部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原有督导检查小组的固定成员基础上,相应增加系部其他教师共同组成专项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检查工作;

4.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法是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的形式来开展工作。采用现场教学检查评估(听课、检查教学档案、毕设档案、听实训课以及观摩教学技能比赛等)和平时抽查了解等方式进行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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