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概况
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成立于2015年9月。工程中心紧紧围绕地方海洋医药行业发展需要,依托厦门医学院药学系在药学学科领域的人才储备和科研平台,聚焦于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的发现与应用开发,充分利用闽台两岸海洋药学联合研究的经验积累,努力打造海洋生物医药资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平台,为海洋生物医药行业做好技术支持和创新研发服务。
工程中心已经建成1600 m2的工程中心,同时与厦门大学联合建立海洋药源生物养殖基地约10亩(东山岛海区),已建设仪器设备总资产原值1983.0多万元,初步建成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海洋生物活性物质与细胞工程研究平台,为海洋药物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程中心固定成员29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3人,21人拥有博士学位,人才队伍以40周岁以下青年才干为主体,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和能力强。人才队伍专业背景包含了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学、微生物学、天然产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生物制药、分子生物学、临床医学、制药工程、细胞生物学、骨伤科学与临床、中药学、实验动物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充分保障了交叉学科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程中心设置了学术委员会负责指导工程中心学术发展方向。根据主要科研方向,组建了5个研究团队:海洋药用生物资源库研究团队、海洋天然产物资源研究团队、骨与关节疾病海洋药物研究团队、活性筛选与前导药物发现研究团队、海洋功能产品开发研究团队。各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各自研究方向工作拓展,各部门互相协调,共同促进工程中心的科研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为了促进工程中心资源应用的效益最大化和更好的服务地方产业,工程中心实行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加强与国内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国内外研究合作与学术交流,同时重视工程中心固定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修,每年安排2-3人次到国内院校与科研院所交流学习,以提高学术水平,做好配套工作。与企业开展广泛的“产学研”合作研发工作,优先聘请企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到工程中心进行客座研发工作,并为其提供相关办公和研发条件。积极探索有利于“产学研一体”的新型科研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使其成为福建省海洋生物医药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的重点研究平台。
二、关于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的说明
(一)开放课题概况
设立开发课题,旨在围绕海洋药物资源与海洋医药功能制品研究领域面临的关键科学理论问题和若干技术难题,开展前瞻性、应用与应用基础相关创新性研究,进一步提升我省/市海洋药物与功能制品研究的自主创新能力。
开放课题的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厦门医学院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请申请者阅览与遵行。
2019年度开发课题面向国内外,公平竞争、公开评审,提倡学科交叉和产学研用相结合,择优支持具有良好科研诚信、较好工作基础或创新性突出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在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内开展的研究项目。鼓励申请人与工程中心固定研究人员联合申请,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研究内容和分工任务。
(二)资助项目数量与强度
2019年度开发课题拟资助项目3-5 项,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依据课题难度和工作量,经学术委员会决议确定资助金额。课题经费采用分批拨款的办法,课题启动经费为批准经费的一半,中期考核合格后再下拨剩余经费。
(三)资助方向和选题范围
1.海洋药用生物资源库的发现、收集与开发。
2.海洋天然产物分离技术研究
3.海洋活性天然产物的筛选与活性机制的研究
4.海洋活性天然产物的合成
5.海洋中药资源的研究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没有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学位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资助:
1.申请书填写不规范的
2.不符合资助范围的
3. 申请人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在外挂职的
(五)评审程序
1.申请书最终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确定立项课题清单,针对立项课题,提出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将在厦门医学院相关网页公布实质审查结果。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由本中心办公室向立项课题申请人通告。
2.立项课题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填报《厦门医学院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任务书》,向办公室提交合同书电子版和2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
3.厦门医学院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必须按计划书中所列的工作进度、任务目标、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如有调整,需在课题执行期内,向厦门医学院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提出书面调整报告。
(六)开放课题的成果署名与结题要求
1.结题要求:厦门医学院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执行期结束后半年内,申请人需填报《厦门医学院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结题报告书》,向办公室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和3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并附上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我校科研主管单位审查核备后完成结题。
2.项目成果要求如下:1篇以上已见刊或接受论文(论文要求中文核心,EI、SCI或SSCI)。(结 题成果超过原申请书目标,项目负责人列为未来优先资助对象)
3.课题资助的成果,如论文、专著等,研究者的署名单位中必须标注“厦门医学院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厦门医学院,厦门361023”或“Fujian Province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Center for Marine Biomedical Resource, Xiamen Medical College, Xiamen, China, 361023”,并标注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厦门医学院)开放课题(课题号XXX)”或“the Funds ofFujian Province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Center for Marine Biomedical Resource Utilization (No. XXXX) ”。
4.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学习并掌握厦门医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合理、合法编制科技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合同(任务书)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使用开放课题经费,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办理开放课题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依法据实编制决算。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主要资助方向自由选题,提出项目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3.资助期限2 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 年9月-2021 年8 月”。申请人应据实编制预算;对拟资助的项目,根据执行情况分年度拨付经费。
4. 2019年度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 年09月30日。
申请者应在截止日期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纸质版本一式二份,依托单位签字盖章),送达或邮寄给海医药工程中心/海药实验室
(现场报送的以接收时间为准;邮寄的以邮寄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同时发送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pdf 格式)。
5. 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
6. 无论项目是否获批,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八)申请书寄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灌口中路1999号,知行楼3号楼408室
邮编:361023
电话:0592-6365150;17750660312
E-mail:llz@xmmc.edu.cn(请用顺丰快递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