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高专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考场规则
为规范和严肃考生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行为,保证考试结果公正有效,特制定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按指定座位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并按缺考论;考生最早可在考试30分钟以后将试卷交监考教师离开考场;考试进行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铅笔、钢笔(圆珠笔)、直尺、橡皮等书写工具,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至考试座位。
3.按指定座位入座后,将厦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处备查,无有效证件者,禁止参加考试。
4.答卷时只允许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
5.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令,除发现试题字迹不清、试题册缺损,考生可向监考人员举手询问外,有关试题内容等相关问题,不得提问。
6.保持考场安静,交卷后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以免影响他人。
7.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在考试终了前一刻钟,由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考生应在座位不动并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将试题、答题纸(卡)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考生严禁将试题带走,应将试题和答题纸(卡)放在一起,否则试卷无效,成绩以零分记载。
8.凡发生违反考场纪律者,由监考人员通知考生本人,发生作弊者劝其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