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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厦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8号通告》,参照兄弟高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国庆假期其中的2天延后安排、寒假提前2天放假。现将近期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教学工作安排

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照常休息。 

10月4日(星期二)-10月7日(星期五)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放假涉及的课程不再另行安排补课,请各位教师依据放假时间妥善调整教学进度。

2022-2023学年寒假时间由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2日(星期日)调整为1月12日(星期四)至2月12日(星期日)。

二、工作要求

1.请全体师生员工(含服务外包人员,下同)提前安排好工作、学习与生活,节假日期间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倡导在本地过节,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学校各级干部和教职医护员工要带头就地过节,确需离厦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履行报批手续,返校时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排查旅居史和接触史,返校后落实“三天两检”。

2.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系部等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在校学生假期生活,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校园氛围。

3.国庆节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保障学生“吃、住、学、用、医”等五方面需求,食堂要继续提供卫生、可口、营养、廉价的饭菜,物业等后勤单位持续提供优质的宿舍服务保障,教室、图书馆和体育场馆等继续开放,医务室正常开放提供就医服务。

4.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部署,从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应急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严格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报送有关信息。要切实做好安全稳定、防洪防台风防暴雨等工作,遇有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总值班室报告。

5.两家直属附属医院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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