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含本校学生、教师、职工)、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厦门医学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三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厦门医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见《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和《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二)公开形式
对于厦门医学院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站。同时,学校综合利用门户网站、校内办公系统、校讯、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教代会、学代会、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www.xmmc.edu.cn/xxgk/)上查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要求,依其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学校制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联系电话:0592-2103085,传真:0592-2070806,电子邮箱:xxgk@xmmc.edu.cn,地址: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明德楼804室,邮编:361023。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信息形式要求;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xxgk@xmmc.edu.cn。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函、传真的明显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备案。
根据申请的内容,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该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机构或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厦门医学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电话:0592-6365058,地址: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明德楼805室,邮编:361023。
本指南解释权归厦门医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