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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医学院2020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0-08-21 15:23 


各系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在校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是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对象:全校所有在校学生

2、测试时间:

2017级临床(6):2020年9月10日下午2:30(星期四)

2017级本科(11除临床):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2018级本科(31):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2019级本科(40):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

2019级专科(30)2020年10月10日(星期日)

2020级全体学生:待定

补测(缓考及补考)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如遇天气变化时间顺延。

3、测试地点:厦门医学院田径场

4、测试内容: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视力。

5、各班具体测试时间视天气情况和整体进度,由测试负责人直接通知班级体育委员。

6、由于病、伤、残等原因不宜运动的,未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持一年内三甲医院证明和病例复印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教务处审核盖章后交至体育教研室方可免测。

7、在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停止测试并报告测试老师,待身体状况恢复后可进行补测。

8、《国家学生体质测试》与考试性质相同,测试过程中出现少跑、替考、违规、违纪等作弊行为,取消其测试资格,成绩记录为零分,并以作弊论处。

9、参加测试学生需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10、每个项目测试完统一在考试区域找体委核对成绩,离开考场后概不负责。

11、由于新冠疫情尚未结束,测试时排队应间隔1.5米,切勿扎堆。

附件:

附件一:测试场地安排

附件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三:2020年体质测试安全须知

附件四:单项指标与权重

附件五:评分表

附件六:厦门医学院学生体质测试期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体育教研室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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