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在校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是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对象:全校所有在校学生
2、测试时间:
2016本科、2017级全体学生:2018年10月20-21日、27-28日。
2018级全体学生:2018年10月8日-26日(工作日下午17:00-19:00)。
补测(缓考及补考)时间: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如遇天气变化时间顺延。
3、测试地点:厦门医学院田径场
4、测试内容: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
5、各班具体测试时间视天气情况和整体进度,由测试负责人直接通知班级体育委员。
6、由于病、伤、残等原因不宜运动的,未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持三甲医院证明和病例复印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体育教研室审核通过者方可免测。
7、在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停止测试并报告测试老师,待身体状况恢复后可进行补测。
8、《国家学生体质测试》与考试性质相同,测试过程中出现少跑、替考、违规、违纪等作弊行为,取消其测试资格,成绩记录为零分,并以作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