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我校推荐1人(含标兵人选)。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我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报1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
(二)省级推荐阶段(6月)
团省委、省学联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于6月30日前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9月至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六、材料报送
各系在做好广泛发动和集体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于5月18日前将《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的Word格式文件和文件电子版以及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和相关宣传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tuanwei@xmmc.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为“系部+姓名+自强之星”,纸质版交至明德楼510校团委。(请确保表格内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并调整好表格格式)
附件:
1.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校团委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