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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
2021-09-07 10:3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四、名额及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团中央分配名额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分配名额51名(含标兵人选),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福建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100名,每人可获得证书。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其中,基层建功类名额只分配到西部地区。

六、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9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各省级团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应从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按《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择优推荐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于9月20日前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2-3)盖章扫描版PDF及Word文件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二)省级推荐阶段(9月20日至10月15日)

团省委、省学联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选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覆盖辖区内所有高校),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于10月15日前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和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分享会(待定)

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五)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七、典型宣传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已连续举办13届,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传播,以他们为主人公制作拍摄有代表性的短视频产品,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充分发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在新时代青年群体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同时,各推荐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宣传。


联系人:曾丹红 叶阁泽(团省委学校部)

电话(传真):0591-87531410

电子邮箱:2354000013@qq.com


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附件1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名额分配表


学校/地市

名额

学校/地市

名额

厦门大学

2

福州工商学院

1

华侨大学

2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1

福州大学

2

阳光学院

1

福建师范大学

2

福州理工学院

1

福建农林大学

2

厦门工学院

1

福建医科大学

2

厦门华厦学院

1

福建中医药大学

2

闽南理工学院

1

集美大学

2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1

闽南师范大学

2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1

福建工程学院

2

福州市

13

福建江夏学院

2

厦门市

12

仰恩大学

2

漳州市

6

福建商学院

1

泉州市

12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三明市

3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1

莆田市

2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南平市

4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

龙岩市

2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德市

2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省直

3

闽南科技学院

1



合计

100


附件2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推荐总表

省级团委盖章:

序号

学校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事迹类别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接收奖学金)

开户行名称

(具体到支行)

联系电话

事迹简介

1












2




























































填表说明:

1.请按照推荐的优先顺序来排序。第一栏填写本地推荐的标兵候选人。

2.可根据本地分配的各奖项名额添加或减少表格的相关行数。

3.“事迹简介”一栏,请简要概况并填写所推荐同学的自强事迹(150-200字)。

4.“事迹类别”一栏,从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类别中选择一类填写。


附件3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证件照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校


事迹类别


院系专业


年级班级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身份证号


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县级团委意见

(仅基层建功类填写)



盖章(签名):

省级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注:1. 此表格作为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报名表统一上报使用。

   2.“事迹类别”一栏,从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类别中选择一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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