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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经受锻炼、服务社会,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的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21年5月10日-6月1日

二、招募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注: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1日后出生)

四、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建设新福建,引领时代风,实现中国梦,奉献我青春

五、服务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3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层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六、招募方式及程序

学校将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最终确定志愿者名单,招募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5月10日—5月31日,符合招募条件的毕业生可登陆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http://220.160.52.58/ )网站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打印报名表。6月1日之前,报名学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

      4.校团委审核材料及组织谈话。6月6日之前《报名登记表》由团委将进行材料审核并对申报人进行组织谈话,关心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及服务后的职业发展情况。请各系在6月2日前将报名学生纸质和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按照《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审核办法》(登录专题网站查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初审人员统一进行考核。

      5.公示。6月11日—6月13日。通过综合考察报名者各项情况,初步选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并公示三天,同时将初审合格人员信息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进行复核。

      6.确定派遣人员。(6月22日至7月10日)

     (1)初选。各设区市项目办,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

      (2)体检。各级项目办要根据要求,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通知并组织初步入选志愿者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集中体检。

      (3)上报。各设区市项目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项目办备案,经省项目办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并按量化评分名次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经省项目办同意的人选名单,在专题网站和各设区市项目办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7.省项目办培训(7月中旬)。省项目办将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指标中。

七、日常管理和服务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人事档案可转至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者户口、档案也可保留在条件允许的高校。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二)有关服务证书。“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考核的结果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并推荐参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四)相关事宜可咨询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0591-8771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