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我校在明德楼523会议室召开评建工作第十次例会,就《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中部分处室负责的部分开展研讨。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黎明主持会议,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针对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三个部门负责的相关指标进行解读,并由教务处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调整,梳理各项材料的填报具体要求,提高各系部填报效率。
李黎明表示,教学工作是合格评估的考察重点,在下发任务之前,需要经过多次讨论,做到任务简单、清晰,避免重复工作和无用工作,以推动教学管理规范、推进教学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