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乡培〔2023〕4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健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6月14日前上报各培训点培训计划,并按通知节点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乡村医生培训分中心
2023-5-27
抄送: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厦门市乡村医生培训分中心 2023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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