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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事指南

2025年05月06日 10:00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重要步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我校教师与企业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可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完成认定登记且审核通过后,我校可申请免征增值税,同时合作企业也可获得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获取政府相关补贴的利好。

一、适用范围

1.本指南适用于全校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

2.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技术合同类型有: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3.其它合同也可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但不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4.军工涉密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前必须获得项目来源单位出具的允许在网上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的书面许可,并进行脱密处理。

二、申请材料

1、必须上传的申请材料:

  技术合同及附件(若有)原件扫描件;

2、视不同情况,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的需上传技术方案。

2)技术许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新药生产、植物新品种权的,需扫描上传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新药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其中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3)以提成方式支付的技术合同,应在产生至少一次实际提成后再申请办理认定登记,并上传合同期限内的预估提成总额说明(写明提成比例、已产生提成费用的期限和金额、预计合同期限内总提成金额,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4)未明确合同金额的框架类合同,应在产生至少一次结算后再申请办理认定登记,并上传合同期限内的预估交易总额说明(写明结算方式、已产生费用的期限和金额、预计合同期限内交易总额,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5)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的技术合同,合同文本对技术内容、技术交易额描述不清晰的需上传招标文件、报价明细(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6)工程技术总承包、技术集成类或涉及代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的合同,若合同文本未明确技术交易额的,需上传费用明细(列明技术交易额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7)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授权证明。

8)涉外合同未订立中文合同的,必须上传中文翻译件及一致性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承诺翻译件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无误,并承担由于翻译偏差带来的一切责任。

9)涉密合同需上传确定密级的单位同意申请认定登记的证明,并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登记。

10)合同技术内容不明确或者疑似履行完毕的,应当附上相应技术内容补充材料或履行进度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11)附生效条件的技术合同,需上传生效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须在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其中技术方案无需盖章。

三、办理步骤

1.合作双方经沟通后,拟定合同,交由科技处(包括转交法务、科技局预审核)审核后,项目负责人OA申请用印(学校合同章、校长签字章),双方签字盖章后,将合同与横向课题立项登记表一同交至科技处。学校科研系统登记项目信息,提交学院、科技处审核。

2.项目负责人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点击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我要办理请联系科技处获取账号密码

3.卖方合同登记”—“境内合同申请”——填写、提交相关电子版资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

4.网上提交申请后,登记机构于5个工作日受理完毕。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通过;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退回补件。再次补正提交的,自补正材料提交时重新计算受理时限;对存在争议的技术合同或者屡次补正仍不能补齐(退回超过三次)的技术合同,不受时限限制。

5.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卖方合同查询”找到项目名称,左侧“操作”-更多-登记证明1,打印。线上打印为未盖章版。

6.盖章版登记证明由科技局每月月底集中办理快递手续,寄送至学校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可到科技处领取1份。

7.项目负责人将技术合同、立项登记表、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未盖章版即可)复印件各1份送到财务处。

8.经费到账后,联系财务处办理开票事宜。

四、联系信息

1)校内业务部门

科技处(明德楼615),联系人:黄老师

财务处(明德楼304),联系人:叶老师

2)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D厅10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7703986、7703509、7703962

 

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常见问题解答(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即我们所说的“四技”合同,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类。

二、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或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四、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五、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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