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普通高校、省外普通高校南平生源毕业生(南平市户籍,含因入学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的南平籍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6.往年未参加过任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起-5月19日17:00止。
2.咨询电话:0599-8840865(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工作部)、0599-8060697(南平市民政局社区治理科)。
3.报名方法: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ksbm.hxrc.com/index.aspx)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者系往届毕业生,需扫描上传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只需提供含有户口地址的首页及毕业生当事人页)、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等材料。就业报到证上有标明就业单位的,请上传和就业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
(2)报名者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取得毕业证可扫描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成绩合格可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等材料报名。
毕业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本招募方案,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对所填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提交材料与招募条件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并计入不诚信档案。
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县(市、区)的招募岗位,不得多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笔试的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测试题为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卡作答。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24日9:00起-5月27日9:00止,可在报名平台上(http://ksbm.hxrc.com/index.aspx)阅读并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示、现场资格审核、体检人员确定
1.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平民政公众号、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南平人才网(www.nprc.com.cn)公布笔试成绩。
2.公示期满后对45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包括准考证)、学信网验证报告,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审核地点(择一即可):
武夷新区: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窗口;
延平:延平区八一路261号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工作部;
3.体检人员确定。报考同县(市、区)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区)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由南平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县(市、区)之间进行调整。
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低保户毕业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5类人员依次优先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中,依次比对均不符合上述5类人员或类别均相同的高校毕业生,以试卷前四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果前四十题得分依旧并列的,试卷前四十一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并以此类推。
参加体检的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行现场核实。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工作部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统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南平人才网查询。
3.初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体检时,如某个项目需复检,费用自理。
(六)招募人选确定
对资格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南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省民政厅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合格后,由南平市民政局派遣到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再由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派遣到社区服务。体检后不服从派遣和分配或放弃的,将取消招募资格,并计入不诚信档案。
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与招募人员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