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五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15-04-10 10:09 来源:学生处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0周岁(含)以下,护理类专业,普教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 4月 2日起至2015年 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光别楼三楼307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表发至xmwyrsk@163.com,笔试前提供纸质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92-7212608
3、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每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等),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通知。
(二)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前,党群工作部、行政人事部、护理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党群工作部、行政人事部、护理部进行再复核。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通知。
(四)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综合总分、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人员则加一场面试,以新加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单位通知体检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重新复检,由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重新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单位招聘单位公示栏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 4月1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包含:①持有《护士资格证书》;②已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护士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六)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我院院务公开栏和网站(http:// www.xmtmyy.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

就业有未来 | 就业一体化 | 新职业网 | 百度搜索

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邮政编码:3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