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一、我校将全面推广和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为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提供去向信息自主登记、确认和查询核验功能。要求毕业生在离校前登录登记系统真实准确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离校时对毕业去向信息、档案转递等信息进行确认。
二、我校已开通2024届登记系统网上签约功能,鼓励用人单位在登记系统上与毕业生实现网上签约,网上签约电子就业协议书与纸质三方协议书效力相同。
三、全国登记系统操作手册详见本公告附件,或直接访问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操作指南。
厦门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