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非师范类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登记及落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0 17:18 来源:学生处

为全面收集非师范类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更好地促进就业,同时方便入学前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非师范类厦门生源毕业生办理介绍落户手续,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7月13日至9月30日开展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网上信息登记及现场介绍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9月30日

  业务办理时间:9:00-11:30,13:00-16:30

  业务材料整理归档入库时间:11:30-12:00,16:30-17:00

    二、办理业务

    1、网上信息登记

    对有就业意愿、愿意参加职业见习活动的非师范类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开展信息登记工作。

    2、现场介绍落户

    为入学前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非师范类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办理落户介绍手续。

    三、网上信息登记办理程序

    1、点击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首页的“厦门毕业生求职指南”左上角注册登记;

    2、有见习或就业意愿的,点击“厦门毕业生求职指南”内的“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意向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3、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汇总网上登记信息为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所搜集岗位要求,为广大毕业生推荐见习或就业岗位;

    (2)开展厦门生源毕业生技能培训活动,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提高广大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及就业竞争力。(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部咨询电话5396600 5396618)

    四、现场介绍落户办理程序

    1、按照第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备齐毕业证书、报到证、家庭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区13号窗口办理介绍落户手续;

    3、持经签章的报到证、家庭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直接根据网上信息登记办理程序进行信息登记,待实现就业后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3、办理时应先取号等候,听到叫号后依次到相应窗口办理,等候时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喧哗,不在窗口围观;

    4、介绍落户手续有效期为半年,毕业生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5、10月1日起,厦门生源毕业生现场介绍落户手续将移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部办理(地址:湖滨东路319号D座一楼)。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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