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厦灵活就业,对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的,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费用予以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线上申领
居民绑定微信公众号“厦门智慧人社”,依次选择“服务大厅-个人服务-就业创业-灵活就业服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请。
▶ 社区窗口申领
居民到灵活就业登记所属社区窗口,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填写厦门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或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申请、逾期不补”的办法,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4、7、10月)的11日至月底,为上季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请期。次月为公示、公安核查和区就业中心审核期,审核结束后组织发放。
12333、厦门市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