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校外教学站点教学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站点:
为了深入了解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教学工作情况,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自查:我校所有校外教学站点。
抽查:厦门医学院福建省漳平职业中专学校业余校外教学点、厦门医学院福州授课点。
二、检查目的
1.进一步落实我校的办学主体责任;
2.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校外教学站点的职责要求;
3.抽查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类教学档案,包含课程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
三、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
教学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各校外教学点自查与学校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评自查阶段:各校外教学站点自查。
2.实地抽查阶段(重点抽查):
(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档案;
(2)外聘教师档案。
3.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
站点名称 |
时间 |
参加人员 |
漳平教学点 |
9月5日-9月6日 |
罗琼、田忠富、刘琪、薛春红、何承柱 |
福州授课点 |
8月30日-8月31日 |
罗琼、田忠富、刘琪、薛春红、王黎明 |
四、检查结果和后续处理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类。
1.“限期整改”:列出整改内容和期限,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按不合格处理;
2.“不合格”:停止合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检查结果定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发布虚假广告、采取欺诈手段招生,存在严重扰乱招生秩序行为。
(2)考试组织混乱,考风考纪差,造成不良影响等。
(3)违规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未按规定标准收费等。
(4)教学管理混乱,教师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教学辅导时间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低劣。
(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
(6)具有违规行为被举报并查实的。
五、其他
联系人:薛老师,0592-5953800
厦门医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