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结题材料要求
2023年度立项的“大创”延期项目及2024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详见附件2)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项目负责人完整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提供必要的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获奖等的复印件,或项目产品实物图片(附文字说明)。如提供论文录用函,须同时附上投稿论文,并在文中圈出学生姓名。所有成果证明材料须作为《结题验收表》的附件提供,请勿插入结题验收表中。
2.项目延期与终止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可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4)申请延期或终止。每个项目仅允许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延期结题。
原则上,项目不得随意终止,可能影响后续项目的申报。
3.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和《项目结题验收信息表》(附件5)。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汇总后(按项目号由小到大排序),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2)纸质版材料:①《结题验收表》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项目结题验收信息表》学院汇总表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汇总后(按项目号由小到大排序)提交至教务处。②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与项目成果证明材料需分开单独装订,每份材料均在其左上角用订书钉固定。两份材料用回形针别在一起,形成一套完整材料。需准备两套,请确保内容一致、装订规范。
(3)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的结题: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提交结题申请,并提醒指导老师登录平台进行审核。网上提交的结题信息必须与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一致。
(4)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4月24日前将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92-2103757)。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2025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6),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各学院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请在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7)最后一栏标注状态。
(1)《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两份)需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
(2)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教务处返回的材料后,须尽快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进入“中期检查管理”模块,在线填写中期检查内容,在“中期检查附件”栏目上传盖章版《中期检查表》,并及时通知指导老师登录平台进行审核。
(3)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5月8日前汇总中期检查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2.注意事项
(1)项目撤项:未如期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被视为自动撤项,今后不予结题。
(2)虚假成果处理:提供虚假成果(包括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项目,将被取消结题资格,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2.2023年和2024年立项“大创”需结题项目信息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变更申请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信息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表
7.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