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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8日 08:47  点击:[]

各系部:

为了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和《厦门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医教〔2019〕40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为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对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办法

《厦门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医教〔2019〕40号)(附件1)。

二、转专业对象

2022级在校本科生;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复学本科学生。

转专业流程

1.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

4月20-27日:各系部填报转各专业接收名额计划表并完成线上招收专业设置;

4月28日:教务处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接收名额计划表》(详见附件2。退役复学学生名额单列,若未录满,则剩余名额划归普通在校生)。

2.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4月28日-5月15日:各系部组织拟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

普通在校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3;

退役复学学生填写《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无需网上报名)。

5月11-15日:由学生所在系部进行资格审核。

3. 转专业考试

6月初(具体时间待定):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命题。考核重点: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题型:单选及多选;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国情省情市情及时事常识等相关知识。

6月上旬:公布转专业考试成绩。

4. 录取

6月中下旬,按照退役复学学生和普通在校生两个批次,先后完成录取。

退役复学转专业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不设置合格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录取。由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选择转入专业,根据附件2单列的各专业可接收人数,人满即止,排名靠后的考生从其余有空余名额的专业中继续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剩余名额划归普通在校生。

普通在校生:转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 分,未达60 分(不四舍五入)的不进入录取环节。退役复学学生录取完成后,剩余名额划归普通在校生,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事先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可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安排专业调剂。

拟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转专业文件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获批转专业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进入新专业就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被批准并已办理转专业手续者,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生务必慎重填报志愿。

2.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 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等。旷课、旷考、考试违纪作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受到处分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转专业手续完成后,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办理学分认定等相关手续。相关系部要做好转专业学生档案的移交工作。

3.学籍管理:转专业的学生以能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为前提,由转入系部安排在合适的年级学习,具体计划见附件3。

留级转专业的学生需注意最长修业年限问题。四年制学生不得超过六年,五年制学生不得超过七年,超出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自然取消。在原专业的学习时间已计入修业年限,应征入伍服役时间不计入。

4. 不可申请转专业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特别注意:

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生者【2022级临床医学(本)定向生】不可申请转专业。

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2022级护理学(专升本)与2022级药学(专升本)学生】不可申请转专业。

2022级本科中只有护理学(本)专业有招收高职招考学生,因此【2022级护理学(本)高职招考学生】无法申请转专业。

招生时为历史组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年有招收历史组的专业【可转专业:护理学(本)、助产学(本)】。

请各系部接到通知后,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

本次转专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若发现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或考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其情节给其相应的处理。

附件1:《厦门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医教〔2019〕40号);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接收名额计划表》;

附件3:《2022级在校生转专业申请流程》;

附件4:《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厦门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学习第一次过程性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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