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的相关通知,以及《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附件1)的要求,学校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大创”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本次我校拟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6项,省级“大创”项目29项,另外校级拟立项35项,具体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注意:根据规定,推荐上报国家级、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在校本科生,团队必须为本科生团队。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所有具有厦门医学院正式学籍的大学生均可参与项目的研究。
2.考虑到毕业前的实习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一、二年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限五年制)的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为3-5人。
3.项目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
4.每位学生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主持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以往有主持未结题的或者有中止项目的不予申报。
5.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双导师制,需聘请企业一线人员和本校相关教师担任导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2022年度指导的项目出现中止的,本年度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6.项目的研究周期2年,即2023年6月-2025年6月。
7.项目产生的成果,须标注“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专利授权人单位须署“厦门医学院”,方予以认定。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安排
1.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开展学生动员活动,并填写附件2。
2.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学生申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5),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将《申报书》纸质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审核。各系部组织学生答辩、专家评审和择优推荐;根据评审情况,对推荐立项的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
3.5月10日至5月3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项目进行排序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立项项目清单。
4、申报时间安排如上,此间不排除依据省厅通知进行适当调整的情况。
5、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以及专家评审和公示的结果,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电子版:附件2至附件6,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为单位,统一打包命名为:“2023年XX系部大创项目”;每项申报书命名为:“XX系部序号+负责人(指导教师)+创新训练申报书”、“XX系部序号+负责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申报书”、“XX系部序号+负责人(指导教师)+创业实践申报书”。申报书序号,要求与系部汇总表顺序一致。2023年5月10日前各系部统一将电子版发送到2033598887@qq.com。
2、纸质版:学校评审公示后,入选项目需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四、项目经费
1.校级项目:由学校配套经费,按1万元/项申报,各系部在上报项目申报书时均先按校级项目申报。
2.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由学校配套经费,省级按1.5万元/项申报,国家级按3万元/项申报,经费填报待教务处公示推荐结果后再组织重新填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0592-2120548。
附件:1. 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2. XX系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信息表
3. 厦门医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4. 厦门医学院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5. 厦门医学院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6.XX系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