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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转为线上教学的通知

2022年03月19日 14:58  点击:[]

全校各单位:

当前,厦门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3月21日开始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专科课程全面转为线上教学。

一、原则上所有教师和学生按照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安排的时间开展线上直播教学。任课教师非必要不进校,居家开展线上直播教学。

1、理论课教学:任课教师需提前将授课平台及链接地址告知学生。线上直播教学应开启录播功能,方便学生自学、复习。

2、实验实训课教学:所有实验实训课调整实验计划。有条件的课程可开展线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无法进行线上实验实训教学的,调整课程进度,待可进行线下正常教学后恢复线下教学。任课教师应上传实验教学资源供学生自学。

二、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任课教师利用空闲时间进行直播测试;主动联系外请教师,协助外请教师掌握线上直播方法。

三、加强师生联系,确保渠道畅通、沟通及时有效,老师能够及时向学生充分说明课堂教学组织相关事宜,学生能够及时向老师反馈学习困惑。学生所在系(部)应督促学生提前做好线上学习相关准备工作,合理利用网络带宽,有效开展线上学习。

四、同质等效。任课教师应结合直播教学平台及线上教学特点,精心制作教学课件,利用自建在线课程或引用线上优质课程,合理设计教学环节。任课教师要做好考勤、互动、作业、阶段性测试等平时成绩的考核工作,并及时进行教学成效分析,为学习成效不高的学生或部分在线学习条件较差的学生提供帮助、加强辅导、寻求替代方案。任课教师应做好课程教学过程管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保证线上直播教学与线下教学的同质等效。

五、巡课、督导。各系(部)应组织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二级督导等队伍,各司其职,有效开展线上督教、线下督学,做好质量保障、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教务处将收集各课程线上直播信息(另行通知),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将开展线上直播教学秩序检查和质量督导,检查和督导情况将反馈给相关系(部)。

六、实行线上教学期间,请全体教师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尽量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避免到人员拥挤的场所。确需外出的,请务必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2)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持续做好每日2次(晨、午检)的健康信息上报工作。请各部门负责人确保本部门“一人一档”要求得以落实,不漏一人、不漏一档。

(3)根据“非必要不离厦”工作要求,强化流动管理。线上离厦申请系统暂时关闭,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厦的,执行纸质版签批程序,经个人申请、系部负责人确认、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请校长审批。其中学校中层干部离厦,除履行上述签批程序外,还需报请校党委书记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离厦。

(4)严格做好突发情况报告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落实好“双报告”制度。若本人或家属有旅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关注地区)史、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健康史、有可能与有关病例存在时空交叉等接触史,或接到社区、疾控部门通知需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的,应第一时间向人事处报告有关情况,以便学校及时研判和处置,严禁瞒报、谎报、漏报、错报。

七、各系(部)、教学单位应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及学生,如因疫情形势变化需调整教学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人事处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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