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厦门医学院党委书记徐国庆同志在明德楼706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第十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2021年新修订的《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体校领导参加学习会。
徐国庆领学导学了新修订的《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精神。他指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是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细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徐国庆表示,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对单位尽责、对病人尽心的“四尽”医学人才。
在重点发言中,校长吴小南表示,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要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工作状态。要提高思想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盯紧细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二要选优配强,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三要严守阵地,共同落实责任。严守学校思政教育、网络宣传等意识形态阵地,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各尽其责,共同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田”。
校党委副书记林辉对比了修订前后的《细则》,着重解读了《细则》中的修订内容。林辉表示,《细则》是对党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精神,扩充了党委的工作职责,并对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作了完善,对各级主体的责任落实、各类阵地的建设管理作了细化。全校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擦亮共产党员先锋底色,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工作清单、职能部门监督清单,扎实推进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到位。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蔡顺华表示,高校、医院是知识分子、青年学生较为聚集的部位,思想活跃,加强学校及附属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尤其重要。《细则》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校各单位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工作,引导教职员工、医护人员形成正确的学术思想,防止由于学术偏好而引发思想、言论的片面化、偏激化,严格管控好职责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黎明表示,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守住意识形态红线、底线,努力培养时代新人;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教学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既要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又要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做好先进与落后、真抓实干与弄虚作假、马上就办与推诿拖延、勤政勤教与懒政懒教的斗争,确保对错误现象敢于亮剑、敢于纠正,持续营造正能量十足、精气神满满的校园风貌。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洪丰颖表示,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网络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做好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
最后,徐国庆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各二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细则》作为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全面把握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本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校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校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1+1+3+3+3”抓实抓牢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个“1”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落实好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的工作机制,选好配足思政课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思政课教师的理论研究主动性、积极性。第二个“1”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管好用好校园网、官方微信号、官方微博等网络宣传阵地,监测、引导、处置好网络舆情,强化教学课堂阵地管理,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第一个“3”是落实好三个方面的“报告制度”规定,即各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当把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第二个“3”是落实好三个方面的“会议制度”规定,即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党总支)应当把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作为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对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年会等活动的,应当实施“一会一报”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双审制”。第三个“3”是落实好三个方面的“巡察检查制度”规定,即校党委宣传部每年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校党委报告,并报厦门市委宣传部;校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应当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校纪委应当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校本部相关处室、各系党组织负责人及两家直属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等参加了学习会。(党委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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