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与福建医科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协议就学科专业、导师遴选、招生计划、培养方式、管理办法以及知识产权等事宜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协议,福建医科大学将根据自身学科优势,结合我校发展应用型特色学科的需求,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此次协议的签订将对我校提高办学层次、争办研究生教育以及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协议签订之前,校党委书记徐国庆、校长吴小南、副校长李黎明及教务处多次同福建医科大学对接洽谈联合培养事宜,联培工作得到了福建医科大学党委和行政的大力支持。(教务处 供稿)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校党委书记徐国庆与福建医科大学副校长林旭座谈
福建医科大学副校长林旭参观口腔医学系
副校长李黎明带队赴福建医科大学协调研究生联合培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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