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厦门医学院党委书记徐国庆同志在明德楼706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全体领导,党政办、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赵彦飞首先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等方面谈自身学习体会。
党委副书记林辉,纪委书记蔡顺华,副校长李黎明、洪丰颖在学习研讨中表示,《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牢牢掌握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徐国庆指出,《条例》的制定,对于向全党昭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初心初衷,对于汲取历史经验、明确宣传工作的职责使命,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围绕我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徐国庆提出四点具体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校落地生根。
二要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要深刻学习领会《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框架和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要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要把《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采取自主学习、辅导报告、集中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
四要进一步提升我校宣传工作的能力水平。要通过《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承担起宣传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要不断加强与省市媒体联系,结合校内官网、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平台,真正讲好厦医故事,传播厦医声音,不断推动学校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党委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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