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信息报送工作体系,提高学校行政运行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办国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制定和修订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整理、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及时、准确向厦门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重要教育信息。
第三条 我校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校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校园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按照此办法报送,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一)重大突发事件:如各种政治事端,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恐怖事件等。
(二)重大治安事件:如各类群体事件,如集体罢餐、群体斗殴、外部人员冲击校园等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事件;各类安全事故,如涉及师生员工的自杀、行凶、投毒、爆炸、抢劫、集中频发盗窃案等,师生员工的非正常死亡、失踪以及后续情况,溺水、失火、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踩踏等安全事故等。
(三)重大灾情疫情:如各类自然灾害,如受台风、暴雨洪水、地质、地震灾害等侵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
(四)重要思想动态:如师生员工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可能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各种不稳定因素;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事件在师生员工中引起的反映等。
第四条 直属附属医院范围内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上报市卫健委的同时,也按照此办法报送我校。主要包括重大医患纠纷案件、集体伤亡事件(如车祸、楼房倒塌、自然灾害等)、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如电梯事故、火灾、网络安全事故等)等。
第五条 报送程序(流程图附后):
(一)各单位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整合后,第一时间报送党政办公室并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报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对外公布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
(二)党政办公室获知有关信息后同时报送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将领导指示反馈给信息报送单位。
(三)经学校领导核定确需上报的信息,由党政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主管上级部门报送。
第六条 报送要求:
(一)增强信息报送敏感性。要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问题线索,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舆论热点和社意民情,要特别关注敏感时段和重点领域的情况。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增强信息报送主动性。各单位获知重要紧急情况线索后,要立即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调度核实,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并决定是否报送,不限于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分析研判可能衍生的新变化,全面掌握相关情况,滚动报送事态发展的态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具有倾向性的问题还要加强分析研判,撰写事件分析报告。对于一些涉及人数多、处置复杂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必要时还要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实时、实地报告。处置结束后,要总结分析,及时终报。
(三)增强信息报送时效性。各单位要在10分钟内通过电话、30分钟内通过书面材料,向党政办公室完成首次报送。对于确需上报的重要紧急情况,经学校领导同意,党政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通过电话、40分钟内通过书面材料,向主管上级部门完成首次报送。首报要同时明确信息联络人或参与现场处置的报告人及实时联系方式,有关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要密切跟踪、迅速反馈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各部门于50分钟内向党政办公室反馈贯彻落实的举措或考虑,并续报后续采取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于确需上报的重要紧急情况,党政办公室于1小时内向主管上级部门反馈上述信息。
(四)增强信息报送准确性。首报重点说明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初步性质和可能原因等。续报重点说明事件发展趋势、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处置安排等。终报重点说明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信息文稿应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炼。
(五)凡属涉密类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
(六)有关信息材料需妥善存档保管。
第七条 对于迟报、轻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批评,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给予处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厦门医学院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流程图
附件
厦门医学院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流程图
备注:
1.各单位向对口上级机关报送的信息须严格保证与学校党政办公室上报信息内容保持一致;
2.本流程仅适用于学校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学生突发疾病、火警和刑事案件等需按照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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