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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党组、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校领导要带头加强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到各分管部门调研1次。调研要紧紧围绕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实际,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重要调研后应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请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2.减少陪同人员。学校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除党政办外,随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其他校领导到基层调研,除党政办外,随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被调研单位仅安排与调研主题相关的负责人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防灾、突发事件等除外),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和工作人员数量。

 3.简化接待工作。校领导在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摆放花草,不专门制作各类展板和视频宣传片等;不得组织教职医护员工和学生迎送。

 二、精简会议活动

 4.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压缩的坚决压缩,不得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学校严格控制每周会议及活动安排,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

 5.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科学安排会议活动议程,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议材料原则上在会前发放,会上不再发放。汇报人应提前熟悉材料,严格控制汇报时间,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照念原稿,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作泛泛的工作汇报。

 6.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7.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加强对发文的统筹,减少临时性发文。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未提出制定配套文件要求的,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校党委、行政印发或转发文件。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文件形式转发。

 8.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公文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文件、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沟通协调和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照搬照抄和“依葫芦画瓢”,做到务实管用、简便易行。严格控制篇幅,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5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25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出访活动

 9.合理安排出访。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主要为执行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性安排的派出任务,出访的国别安排、出访天数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出国(境)活动,1个任期内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再安排考察性出访。

 10.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随行人员。校领导出访,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不安排交流学生到机场迎送。严禁通过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在出访名单外安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

 11.严格控制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附属医院、合作单位、企业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严格遵守乘坐交通工具和对外收受礼品等有关规定。   五、改进新闻报道

 12.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贴近学术、贴近生活,校报、校园网、广播台及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优秀做法和成功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协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校领导参加工作调研和工作会议要控制报道字数,书记、校长出席的,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字;其他校领导出席的,篇幅一般不超过500字。同一场会议活动原则上仅综合报道1次。

 六、厉行勤俭节约

 13.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并按有关标准执行,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公款私请,坚决抵制奢靡之风。特殊情况需在校外安排用餐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14.严管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越范围配备公务用车。要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先审批再使用。各部门申请派车尽可能联合用车,外出参加同一活动或会议的人员原则上安排统一乘车。

 15.规范办公用房。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只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执行省级机关有关标准:正厅级不得超过30平方米,副厅级不得超过24平方米,正处级不得超过18平方米,副处级不得超过12平方米,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得超过9平方米。严禁豪华装修,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16.规范文印规格。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精要内容,不使用高规格纸张,不作特殊封面装帧,原则上使用双面打印。学校重要庆典或活动的文印材料应注重内涵、体现品味、实用大方、不求奢华,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应尽量使用内部网或电子邮件,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提倡信封、纸袋等在校内循环多次使用。

 17.倡导绿色节能。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大力宣传节水、节电、节油等节能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开放空调时关闭窗户,下班及时关闭电气设备。

 七、提高服务质量

 18.畅通意见渠道。学校坚持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职能,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和信访接待制度,规范校领导信箱的管理,及时处理回复。主动听取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质量和水平。坚持和完善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利益事项的校务公开制度。

 19.改进工作作风。出台学校机关工作规范,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和优化各类审批程序。推行限时办结制,完善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加强学校信息数据共享,力戒重复上报工作,减轻基层负担。

 八、严守廉洁纪律

 20.严格廉洁自律。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借公务之名绕道探亲访友、变相旅游观光等;不得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借机敛财。

 21.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与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本分做人。严禁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拉关系、托人情,以优良作风带动树立良好家风,以良好家风助力工作优良作风。

 22.严格兼职管理。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院系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23.规范科研成果转化。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学校正职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其他人员科研成果转化应遵守相关规定。

 24.简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不得邀请与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请人数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得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公物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25.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出席校友活动等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九、加强监督检查

 26.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规范党内生活,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师生,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真抓实干,厉行节约,自觉接受党纪监督、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7.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学校要加强“三公经费”的审批,并定期公布;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要加强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每年要对各单位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8.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29.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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