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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委员会关于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直属党组织: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好文章”、“好党员”、“好支部”、“好案例”、“好典型”的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直属党组织至少报送1个(篇),如有3个以上,应排出优先顺序,并于4月7日前OA报直属党委。直属党委将对所上报材料汇总、研究,择优上报。

在展示交流阶段,待开通投票通道后,请广泛发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登录全省的“党员e家”平台(www.dyejia.cn)参与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参与投票的党员可获得学习积分。

 

 

 

中共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关于转发《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

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好文章”、“好党员”、“好支部”、“好案例”、“好典型”的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直属党组织至少报送1个(篇),如有3个以上,应排出优先顺序,并于4月12日前报工委组织处邮箱(xmgwzzc@126.com)。

在展示交流阶段,待开通投票通道后,请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登录全省的“党员e家”平台(www.dyejia.cn)参与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参与投票的党员可获得学习积分。

附件: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

 

 

 

                       厦门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处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

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各系统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推荐、投票工作。

各区各系统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把关的方式,对基层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和遴选上报。各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分别报送“好文章”、“好党员”、“好支部”、“好案例”、“好典型”,5个类别各1个(篇)以上,如有3个以上,应排出优先顺序;其他市直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报送。“好片子”由各区和系统商市委组织部电教办后择优选送。

在展示交流阶段,待开通投票通道后,请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登录平台(指全省的“党员e家”)参与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参与投票的党员可获得学习积分。

各区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党员积极推荐、踊跃投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多方面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有质量、过得硬,都能经得起检验。要认真按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做好材料撰写,并于4月12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处(联系电话:2893871)。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0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的通知

闽委组通【2017】28号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

根据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的“要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要求,着眼于用好用活“党员e家”,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在更大范围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党员e家”开展“六好”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六好”评选活动包括:①“两学一做”好文章;②群众身边好党员;③基层一线好支部;④党员电教好片子;⑤党建创新好案例;⑥党建之友好典型。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0月。其中,3月—5月为推荐上报阶段,6—9月为展示交流阶段,10月为评选总结阶段。

三、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四、主要步骤

(一)推荐上报阶段(3月—5月)

以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把关的方式,对基层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和遴选上报。每个单位分别报送“好文章”“好党员”“好支部”“好片子”“好案例”“好典型”各3—5个(篇、部)。

(二)展示交流阶段(6月—9月)

在“党员e家”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征集到的“六好”。展示交流方式为:“好文章”在投票页展示文章标题及作者单位、姓名,点击后展示文章全文;“好党员”“好支部”“好案例”“好典型”在投票页展示先进事迹或案例简介,点击后展示全文;“好片子”在投票页展示电教片名称和缩略图,点击后进行观看。

开通投票通道,请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上平台、用平台参与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投票方式为:党员通过电脑或手机APP,实名登录平台参与投票,每名党员每天可为每项评选投一次票,每项评选可选择不多于10个候选项。参与投票的党员可在“党员e家”获得学习积分。

(三)评选总结阶段(10月)

省委组织部组织召开评选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各设区市、平潭、部分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同志,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共同评选出“好文章”“好党员”“好支部”“好片子”“好案例”“好典型”各10个(篇、部);同时,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中,评选出宣传发动、推荐上报、组织投票等工作开展较好的3个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省委组织部发文,对获奖对象予以奖励。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同时,对评选出的“六好”进行汇编,发放给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将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制作成电教片予以展播。

五、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1.“‘两学一做’好文章”。评选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学习心得、理论思考、党课讲稿、实践感悟等文章。推荐的文章应紧扣主题、立场鲜明、感情真挚,以2000字左右为宜,不超过2500字。

2.“群众身边好党员”和“基层一线好支部”。评选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两学一做”中,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美丽乡村建设和主动服务群众等方面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基层一线好党员和好支部。推荐的对象应按照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所要求的基本条件进行遴选,但不一定为近5年来受过市级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3.“党员电教好片子”。评选“两学一做”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拍摄的党员电教片。推荐的电教片应题材新颖、内容生动、贴近基层、通俗易懂,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党建创新好案例”。评选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加强城市、网络企业党建和促脱贫攻坚,以及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案例。推荐的案例应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基层欢迎、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5.“党建之友好典型”。评选支持基层党建工作的社会各界先进代表。推荐的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纪守法,热情支持党的建设、成效明显,在基层党员群众中口碑好。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六好”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党员积极推荐、踊跃投票,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多方面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有质量、过得硬,都能经得起检验。

3.认真报送材料。请推荐单位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好文章”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好片子”需注明拍摄单位;“好党员”“好支部”“好案例”“好典型”需报送先进事迹或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和简介(100字以内)各1份;“好党员”和“好典型”还需报送个人工作照或证件照1张。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其中,“好文章”“好党员”“好案例”报党员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591—87872835),“好支部”和“好典型”报组织处(联系电话:0591—87857291),“好片子”报电教中心(联系电话:0591—88019205)。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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