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厦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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