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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17日 09:42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受理“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厦教基金函[2023]1号),厦门市教育基金会2023年继续资助我校在校学习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现就申请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厦门考籍学生。

二、资助对象名额分配及申报办法

(一)2022级统招生

1.名额分配:

厦门医学院5名:其中洪氏助学金2名,陈氏助学金3名。

由各系部各推荐1名2022级学生人选,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5名资助对象。

2.申报办法:

(1)各系部应将《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受理“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6)给予公示,确保相关人员了解该申报事项,在对申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详实调查的基础上,确认贫困对象后推荐受资助人选;

(2)申报学生需详细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新生)》(附件1),系部、学生处等部门负责给予核实并签盖公章;

(3)各系部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

(二)往届生(2021级统招生)

1.资助往届生不再安排新名额,根据我校2021级已资助的5名学生名单(往届已受资助学生名单)附件5中提出申报。

2.申报办法:

(1)申报学生需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往届生)》(附件3),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及学校经办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还需写一份:自评一年来的学习情况报告。

(2)各系部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受助大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

三、资助标准

洪氏助学金、陈氏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5000元/人·学年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经系部评审推荐、公示三天后,各系部汇总推荐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2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504室。申报材料包括:

(一)2022级新生

1.2022级新生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2.《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福建助学系统导出)。

3.各系部填写的《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二)往届生

1.往届生填写的《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福建助学系统导出)。

3.各系部填写的《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受助大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附件4)。

4.学校教务处签盖的学生成绩单。

5.自评一年来的学习情况报告。

(三)其他材料

各系部党政联席会、奖助评审小组会议纪要各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市教育基金会经复核、审批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资助金,拟在4月份打入学生持有的建行卡中。

六、注意事项

(一)休学、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院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该项助学金资格。

(二)学年度有1学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予发放助学金。

(三)受资助学生在家庭经济好转或有获其它项目资助的(厦门警备区资助项目、厦门市卫健委关工委资助项目),不再申报该项助学金。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附: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新生)》

2.《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3.《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往届生)》

4.《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受助大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

5.《2022年度洪氏、陈氏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

       6.《关于受理“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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