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2)7号)文件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学雷锋我们身边好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除毕业班级以外所有在校大专学生。
二、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便表现突出;
2、参选人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长期坚持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同学中有影响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
三、名额分配
学校共评选出10名人选,名额分配如下:
护理系 4名、口腔系2名、药学系 2名、临床系 2名。
四、评选程序
由各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名额推荐校级“学雷锋 我们身边好榜样”参选人,并从中确定1名省级候选人人选。届时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省级候选人最终人选,并报送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对10名校级“学雷锋 我们身边好榜样”人选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请各系于2012年4月18日(周三)上午12:00之前将参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