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既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为广大同学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实行检查、评比相结合的制度,由学生会生活部、各系部、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比标准(基本分100分)
(一)纪律要求
宿舍成员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合格宿舍”,并且按照《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宿舍成员在宿舍使用电热杯、电磁炉、电饭锅、充电式台灯等违规电器或使用明火(点蜡烛、酒精炉、燃烧物品等),乱拉电线、网线,私接电源。
2、宿舍成员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3、宿舍成员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4、宿舍成员留宿异性或外人。
5、宿舍成员未经批准进入异性宿舍。
6、宿舍成员在宿舍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7、宿舍成员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
8、宿舍成员无任何理由一个月累计3次以上(包括3次)不按时熄灯或晚归的。(参照学生会督导部的检查结果)
(二)内务要求(基本分100分)
宿舍整体布置整洁有序、规范统一、温馨舒适、健康向上。
1、地面(含阳台、卫生间等):地面洁净,无垃圾杂物(10分),地面物品摆放整齐(10分)。
2、床铺:床上用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无堆挂物品(10分),蚊帐统一拉起(5分),床梯干净(5分)。
3、书桌: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5分),书架上无灰尘杂物(5分)。
4、门窗:门窗无积尘、蜘蛛网(5分),玻璃干净明亮(5分)。
5、卫生间、浴室:卫生间打扫干净,无堵塞、无异味污垢(10分),浴室洗漱台、镜面干净整齐(10分)。
6、阳台:物品摆放整齐(5分),水槽无积水脏物。(5分)。
7、房顶:天花板、日光灯、电扇无明显积尘和蜘蛛网(5分)。
8、墙壁:无乱涂乱画(5分)。
(三)精神风貌要求
1、宿舍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2、宿舍风气好,宿舍成员讲文明、懂礼貌,自觉克服不良风气的影响,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3、宿舍成员学习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三、评比等级
宿舍卫生评比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每学期按四个月计,每学期评比四次。根据评比标准评出“不合格宿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三个等级,宿舍成员存在上述评比标准纪律方面列出的使用违规电器、未经批准夜不归宿、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打架斗殴、私藏管制刀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内务卫生月平均分在80分以下(包括80分),评定为“不合格宿舍”; 内务卫生月平均分在80—95分的评定为“合格宿舍”;宿舍精神风貌良好,内务卫生月平均分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且宿舍不存在不按时熄灯、晚归现象的评定为“文明宿舍”。学期末将每月评比结果汇总统计,全校通报。
四、评比程序
1、学生会生活部每周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全校宿舍进行内务卫生和纪律检查评比,确保每周每间宿舍都检查一次。每月汇总计算平均分,月底将检查结果上报学生处。
2、各系部每半个月不定期对本系部学生宿舍进行内务卫生和纪律检查评比。在检查评比过程中,对“不合格宿舍”,各系部应加强指导,限期进行整改,切实提高达标率。检查结果各系部自行存档。
3、学生处每个月不定期组织内务卫生抽查和违规违纪行为的专项检查。对内务卫生抽查不合格的宿舍和宿舍成员存在使用违规电器、未经批准夜不归宿、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打架斗殴、私藏管制刀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直接列为“不合格宿舍”,评比结果向全校通报。
4、学生处每月初对上个月的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评出“不合格宿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
五、奖惩措施
1、每月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寝室将授予流动红旗,悬挂在宿舍门口。
2、对在每月的宿舍评比中都能被评为 “文明宿舍”的寝室,授予“示范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给予300元的奖励。该寝室成员在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思想品德附加分中每人加2分,宿舍长加3分。
3、每学期累计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寝室,该寝室成员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期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资格,同时在综合素质测评的思想品德附加分中每人扣2分,宿舍长扣3分。
4、宿舍评比结果,不仅作为先进党、团组织、文明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还是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辅导员(班主任)所管理的班级宿舍在一学年内从未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不予参加学校该学年的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