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在校期间患病需转异地或回原籍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持申请材料、学校证明及本市二级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外就医审批表,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其在异地或回原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相关凭证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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