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
例如:2013医保年度内(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的,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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