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中心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正文

厦门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15 作者: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活动中心是思政专业教师开展教育、文化等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场地,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为规范活动中心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

学生活动中心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要借用学生活动中心开展学生活动需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规范

1、活动中心的使用时间需严格按照借用申请表上的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拖延时间。借用方若需临时延长或更改活动中心借用时间,需征求系办的同意后,再安排使用。如出现使用时间上的冲突,将由系部进行协调。

2、在借用期间,活动中心物资由借用方负责保管,不得擅动场地内其他设施设备。

3、活动中心场地的使用需按照申请表上所填用途使用,未经审核不得作于其他用途,如若进行其它活动,系办有权收回活动中心使用权。

4、各使用部门或个人须爱护和保管好公共物品,不得擅自外借,活动结束后,由管理人员清点、检查设备物资。若出现物资损坏或丢失的情况,须承担相应责任。

5、活动结束后,请借用方立刻完成卫生清洁和安全工作,关闭全部空调,锁好门窗。

6、活动中心内禁止嬉戏打闹,不得寻滋生事,应重视学生活动中心的消防安全。所有安全出口均须打开,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学生活动中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热焰火、冷焰火及纸扎花等。

7、活动中心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的整洁,不可乱扔垃圾。严禁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宠物等进入学生活动中心;严禁在学生活动中心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等。

三、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员联系方式:

石慧琼:0592-2110644

 

 

                                                        厦门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3月13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