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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作者: 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现将下半年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申报,学校先开展结题推荐工作,待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填报,系统开放时间截止10月25日。

请各系部于10月22日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部门盖章1份;

(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签字完整、经费决算栏经财务签章、部门意见栏盖章);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10月25日前,学校统一出具结题意见函,并扫描每份盖章版的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统一提交系统。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部请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3年度我校需结题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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