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教〔2021〕1 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求项目方案立意新颖,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法科学,计划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批次只能申请主持一项教研项目。已主持校级在研教研项目或近 3 年内主持的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
2.项目组成员人数根据项目工作量确定,一般不超过 10 人。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个人参与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项。
三、推荐名额及申报程序
1.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62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2项、“课程思政研究课题”20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35项和“教学管理课题”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2.申报人须统一按要求填写《厦门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内容,确定申报类别,并在申报书左上角对应框内填写。
3.本次申报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申报项目,填写《厦门医学院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4.教务处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其它事宜
1.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3月15前将申报材料交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发送相应的电子文档至教务处。
2.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厦门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检查验收时不计入研究成果。
3.原则上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先从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