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4-11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整改(4-5月)

1.各学院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基础信息核实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实验场所一览表》《安全风险点告知卡和危险警示牌》(附件2,3),严格管理重要危险源。各学院要核定本单位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5年)》报学校备案。

3.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各学院根据自查整改情况,于5月20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附件4)经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学校汇总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

(二)学校联合督查(5月)

学校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将于5月31日前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回头看”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成效。同时,协调解决各系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疑难杂症问题。

三、其他事项

1.市教育局将视情况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联系人:庄玲萍,电话:636506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实验场所一览表

3.安全风险点告知卡和危险警示牌

4.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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