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5-09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规范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委人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厦医实设〔2021〕1 号)、《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厦医实设〔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新一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申报范围主要涉及两类仪器设备:①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②单台套原值在20万-30万元,通用性较好、使用效率较高,年有效工作机时在1400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

2.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开放共享价值的教学仪器设备,鼓励纳入开放共享管理。学校现有原值20万以上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各学院已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2。

3.纳入开放共享管理的仪器设备尚未制定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需逐台拟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填写《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3)。

4.对于上述①、②类仪器设备,如因涉密和特殊要求限制等原因无法开放共享的,须填写《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汇总表》(附件4)报送实设中心。

二、报送事项

请各学院于5月30日下班前将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经学院负责人审批盖章后连同收费标准参考依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明德楼6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szx@xmmc.edu.cn。

三、平台信息填报

各学院应完成已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学校开放共享管理平台和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的录入工作,确保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联系人:罗浩虹;办公地址:明德楼609;联系电话:6365069;工作邮箱:sszx@xmmc.edu.cn

附件:

1.厦门医学院原值20万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2.各学院已制定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列表

3.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

4.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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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明德楼609,电话0592-598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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