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23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创造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将于即日起至10月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现将2024年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

活动地点

参加人员

9月26日
8:30-10:00

实验室安全月启动仪式暨专题报告

明德楼208

李黎明副校长、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党政负责人,分管实验室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

9月26日
10:30-14:30

实验室安全嘉年华活动

宿舍风雨长廊

全校师生

9月26日
14:00-17:00

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楼

李黎明副校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9月26日-10月7日

实验室安全知识宣教展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大厅

各系部师生

10月8日-10月13日

临床医学系、护理学系

10月14-10月19日

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系

10月20日-10月25日

基础医学部

10月26日-10月31日

药学系

10月下旬

实验室消防疏散演练

知行楼2、3号楼

各实验室师生

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

二、系部活动要求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系部要根据《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厦医实设〔2022〕7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或者更新完善以系部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各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的,请及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1.制度建设。各系部要在学校已建立的一级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细化本系部各级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结合学科特色和实验室具体实际,建立完善二、三、四级实验室管理制度,形成正式文件(带文号),汇编成册,扫描电子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2.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系部党政负责人与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签订二级责任书;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与所辖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三级责任书;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签订四级责任书。

3.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体系。在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成由党政负责人、分管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体系,形成正式文件,明确各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工作事项,做好工作记录。请各系部认真填写《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台账表》(附件2)。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

结合新学年开学的安全宣传活动,各系部要以实验室学科特点和安全管理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多媒体大屏幕、宣传栏、展板等为媒介,通过播放视频、展览海报、分发宣传单、制作班级板报、课前10分钟宣教等方式,针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等文件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新进实验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宣传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解读、实验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室安全防护、安全应急处置、危化品安全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常见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等。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

各系部要结合学期初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开展形式。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集中学习、网格化学习、课前10分钟安全教育、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相合的方式开展活动,建议以系部教职工大会的形式对全系老师开展集中安全培训,以教研室或科研中心为单位组织对不同专业的老师进行有学科针对性的网格化安全教育,以实验课程或科研项目为网格对学生进行课前10分钟安全教育,以入学教育为契机对新生进行集中安全培训,以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为蓝本分学科分批次开展突发安全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2.活动主要内容。各系部根据实验室学科特点,结合实际,以“实验室安全与规范”、“实验与设备操作安全与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与规范”、“危险废物安全与规范”、“生物安全与规范”、“特备设备安全与规范”、“气瓶安全与规范”、“消防安全与规范”、“信息网络安全与规范”、“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实验室安全职责”、“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

3.考核与评估。各系部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暂行)》(〔2020〕实设 6 号)要求,对拟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准入资格审核。对于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并视情况组织准入资格考核,直至考核通过。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在线答题、线下试卷或实操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要留档备查。

建议对已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场所和实验项目安全教育,对于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重点关注新进教师和新入学学生)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上学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从学校门户网站登录“教学一体化综合平台”,在“网络教学平台”输入课程邀请码“15141846”加入“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资格考试”课程,进入学习及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可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资格考试”课程内的“学习记录”栏目下载证书。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活动

1.摸清本底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因素活动

各系部要对实验室开展全覆盖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实验室安全风险本底情况,按照《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2024〕实设4号)文件要求,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明确相关安全责任人和职责,做好相应安全风险等级的防护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张贴安全风险点告知卡和危险警示牌(参考附件3)。安全风险情况有变动的,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时更新实验室一览表和安全风险告知卡内容。

2.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各系部按照《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2022〕实设1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自查项目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4)的内容进行,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各系部及所属实验室应积极主动作为,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明确整改期限,限期完成整改;无法独立完成需学校协调解决的,报实设中心等有关部门协助解决。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应汇总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表》(附件5),清晰记录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3.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活动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校园安全大检查,适时安排校级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系部实验室,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气瓶、特种设备、生物安全等重要安全风险部位管理情况。检查中,将深入重要危险源实验室实地检查,提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各系部自查中发现的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

4.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

针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自查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各系部要高度重视,限期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学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检查各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通报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小组,按相关规定追责。

三、其他事项

(一)营造良好氛围。各系部要动员所有老师、学生共同参与到实验室安全月活动中,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媒体,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总结提高,材料报送。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于10月21日前报送附件2、5和6,报备系部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和相关制度(带文号红头文件扫描电子版)等相关材料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庄玲萍 电 话:6365069

邮 箱:sszx@xmmc.edu.cn

 

附件:1.2024年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指南

2.厦门医学院实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台账表

  3.安全风险点告知卡和危险警示牌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表

  6.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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