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6-06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系部:

为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规范收费标准,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厦医实设〔2021〕1 号)《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厦医实设〔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新一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梳理本系部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及以上,且尚未制定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逐台拟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填写《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1)。确因涉密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仪器管理员须填写《厦门医学院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附件2),经系部专家组核实、系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实设中心。

2.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下具有较高开放共享价值的仪器设备,鼓励纳入开放共享管理,并照此拟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3.各系部报送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须经系部内专家论证、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实设中心,实设中心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二、报送事项

请各系部于6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经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收费标准参考依据、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明德楼6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szx@xmmc.edu.cn。

三、其它事项

1.各系部要在6月16日前落实完成已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确保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2.各系部要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结合本系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系部分配管理办法,形成正式文件(带文号),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联系人:罗浩虹;办公地址:明德楼609;联系电话:6365069;工作邮箱:sszx@xmmc.edu.cn

附件:

1. 《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2023年版)

2.《厦门医学院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

3.《厦门医学院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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