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2-27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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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1日(周三)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明德楼706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黎明。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小组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
(三)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负责人员:系部分管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和科研平台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一)汇报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评价情况,部署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二)解读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费和实验室开放项目运行经费分配方案。
(三)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学习教育部最新发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四)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黎明同志讲话。
五、其他要求
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5分钟入场,自备笔记,做好相关记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