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2-10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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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各系部要按照《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2022〕实设11号)要求,做好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消防及水电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实验室应逐一检查消防设施有无配齐、消防通道有无堵塞,检查灭火器、消防水带、感温和烟雾探测器、灭火装置等处于安全可用状态,确保灭火器和消防水带随时可取可用,无过期或失压等不良情况存在;应逐一检查配电箱是否规范安装、空气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电炉、暖风器、电热壶等)、有无乱拉电线、电线是否老化、电源插座是否过载、长时间不用设备有无断电情况,实验室水阀、水管的泄露情况和排水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均严格要求执行“五双”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措施。危险化学品必须按需购买、按需领用,规范做好入库、出库、领用登记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分类回收、安全储存、妥善处置工作。
三、特种设备及气体(瓶)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气体钢瓶必须放置于气瓶柜或配备相应固定措施,标明名称、种类、使用登记、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按需购买,杜绝超量囤积,检查确保气体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做好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调试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校验有效期,要求管理人员持有管理证、操作人员持有操作证。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逐一检查生物实验室基础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微生物菌(毒)种的规范采购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或样本保存、销毁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
五、实验室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围绕期初安全工作重点,根据实验室准入制度要求,在各类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之前,应对其进行实验室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明确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做好新进老师和新入校学生的安全培训及准入资格考核,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原则上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杜绝形式化,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要确实能起到预防教育的实际意义。
六、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各系部要组织做好新增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备案工作,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均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其他要求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各系部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新学期实验室启用前,各系部可联系学校物业服务公司对室内环境进行一次专业消杀。
(三)各系部在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时,要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