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级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5-25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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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教育局对我校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统一处置的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3类校级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危险废物中转站。在原药学系危险化学品暂存室I(知行楼1-103室)的基础上,改建为校级实验室危险废物中转站,用于全校实验室废液和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中转暂存,委托药学系负责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
二、实验室动物尸体中转站。在原基础医学部实验动物尸体暂存室(励行楼418室)的基础上,建立校级实验室动物尸体中转站,用于全校实验动物尸体的中转暂存,委托基础医学部负责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
三、实验室医疗废弃物中转站。在原护理学系实验室医疗废弃物暂存室(尚行楼306室)的基础上,建立校级实验室医疗废弃物中转站,用于全校实验室医疗废弃物的中转暂存,委托护理学系负责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
四、其他事项。根据校系二级管理体制,本着共建共管原则,校级各实验室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及时联系有处置资质公司定期对中转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药学系、基础医学部、护理学系要按照国家、省、市、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细则和运行机制,明确2位相对固定人员为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好委托管理的校级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的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各产废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校级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的管理规定和运行机制,及时将符合安全与规范要求的实验废弃物转移至中转站暂存。
厦门医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