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办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13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系部:

为落实校党委会2021年第32次会议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办事项,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和配齐实验室灭火装置,结合年底综治安全考核要求,学校将于即日起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办事项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各系部要在上半年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含气体钢瓶)的摸底调查、风险排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未纳入专项监管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台帐,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实验室灭火装置补充配置工作

各系部要结合前期开展的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查缺补漏,及时补充缺配的灭火装置,并检查灭火装置的安全状态,及时更换过期、老损等不合格的灭火装置。建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含气体)较多且通风不好的实验室,增配自动灭火装置,并做好定期检验。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各系部要于12月17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填报《厦门医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基本信息台帐表》(附件1)、《厦门医学院实验室气体钢瓶基本信息台帐表》(附件2)、《厦门医学院实验室未纳入专项监管的特种设备基本信息台帐表》(附件3)、《厦门医学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表》(附件4)、《厦门医学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表》(附件5)。(注:部分表格内数据为今年4月份数据,供参考使用,各系部填写数据时记得删除,只需报送本系部最新数据)

(二)风险排查。各系部要于12月17日前参照安全检查表(附件6-7)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含气体钢瓶)安全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三)隐患整改。各系部要于12月26日前限期完成此次专项任务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填报隐患台帐表(附件8)。

(四)灭火装置增配。各系部要于12月17日前检查完成实验室灭火装置的配置情况,并于12月26日前配齐需增补和更新的灭火装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督办事项,按照要求合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任务。

(二)以上填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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