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劳动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4-29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劳动节假期的校园安全稳定,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放假前各系部要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盗、防泄漏”等工作。

二、强化假期危险源管控。各系部要加强对危险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气体(瓶)、病原微生物等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三、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关闭的实验室,各系部要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放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仍在使用的实验室,各系部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在岗值班制度,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教育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放假期间,学生(含联培生、外请研究生)如需开展实验活动,其指导教师或值班人员需在场指导,不得单独留学生在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

四、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加热设备、昼夜工作设备、特种设备、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等要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利用技防措施加强监管,做好仪器设备使用和检查登记管理。

五、做好实验室值班工作。各系部要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巡查,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必要时采取急救措施进行救护。

紧急联络方式如下:

总值班室电话:2022885

保卫处电话:2078603/207860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电话:6365069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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