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4-25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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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省教育厅工作提示办理单((2021)001709号)要求,结合实际,学校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各系部要认真研读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于4月29日前对所辖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隐患整改。各系部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附件3),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于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必须在《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项目报告》(附件4)中,清晰记录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情况与本部门验收意见,并附上相关附件,形成闭环管理。
三、联合督查。结合劳动节放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学校相关实验室安全监管部门将于4月30日前对各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督查中,将现场听取各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简单汇报,深入实验室重点安全风险点实地检查,提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各系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疑难杂症问题。
四、回头看。针对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各系部要高度重视,限期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学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检查各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夯实安全隐患整改成效。
五、工作总结。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填写《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表》(附件5)。请各系部于4月3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5经系部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系部办公室报送电子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邮箱:sszx@xmmc.edu.cn),并于隐患整改完成后报送附件4纸质盖章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明德楼609室,联系人:庄玲萍)。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3.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项目台帐表
4.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项目报告
5.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5日